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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学习贯彻特设局《关于氨制冷装置特种设备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机构:绍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 发布时间:2014-01-28 打印本页 访问量:3652
我院学习贯彻特设局《关于氨制冷装置特种设备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11日晚,我院全体承压类检验人员在市局六楼会议室专题学习质检总局特设局《关于氨制冷装置特种设备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今年以来,全国各地接连发生氨制冷特种设备伤亡事故,特别是“6.3”吉林特别重大事故、“8.31”上海氨泄漏重大事故等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极大的社会负面影响。为此,省局相继出台《关于印发浙江省氨制冷行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大检查大整治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浙江省特种设备食品产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所有涉氨企业特种设备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根据文件精神,我院自7月至9月,以明确范围、明确责任和明确重点累计出动228人次对全市132家涉氨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工作。共发现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未注册、超期未检、泄漏报警及紧急切断装置缺失等严重安全隐患74处,完成整改的24处。
本次特设局出台《关于氨制冷装置特种设备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是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具体问题的指导性实施意见,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下一步,我院将根据意见精神,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安委〔2013〕6号)开展相关检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