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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正式实施
发布机构:绍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 发布时间:2015-04-13 打印本页 访问量:2729
建立“三位一体”特种设备管理模式、设定特种设备可追溯制度、召回制度及报废制度、确立民事赔偿优先原则、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1月1日起,出台已6个月的《特种设备安全法》已正式开始实施。
《特种设备安全法》于2013年6月29日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对各类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做统一、全面规范的法律。它的出台实施,标志着我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方向迈进了一大步,必将开启中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一个新阶段。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严格执行该法的各项规定,特别是严格遵守检验检测的具体条文,同时进一步做好该法的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