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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特种设备安全“蓝剑3号”专项执法行动持续开展

发布机构:绍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    发布时间:2018-07-03    打印本页   访问量:2409

   来源: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日期:2018-06-25    

   2018年5月中旬以特种设备安全为重点的“蓝剑3号”专项执法行动在我省部署开展,本次专项执法行动以人员密集的公众聚集场所和游乐场所、旅游景区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医药化工企业的盛装极度或高度危害介质、易燃易爆介质的高风险压力容器;充装氧气、氢气等易燃易爆、极度或高度危害介质的气瓶充装单位、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电站(热电)锅炉、纳入淘汰改造的燃煤锅炉;简易升降机、叉车等为重点检查对象。
    杭州上城区局邀请该区消防大队、辖区专业市场代表开展特种设备、专业市场消防“安全生产月”现场联动演练活动。该局结合生动的案例向各个市场负责人普及特种设备监管的重要性,并着重强调了关于电梯使用及维保等方面的重点和要点,对市场在日常经营方面的管理重点提出了相关要求,落实市场主体责任。随后在新杭派服饰城开展了一次实地消防演练,并对该市场的消防设施、消控室设备、电梯设备及人员工作机制进行检查。
    绍兴袍江分局采取执法与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电梯安全进校园”公益宣传活动。在电梯安全课上,电梯检验工程师介绍了电梯的工作原理、正确乘梯的注意事项及遇到电梯故障时的处置方法。在校园内播放电梯安全宣传片、发放电梯安全乘坐手册,使学生们充分了解安全使用电梯和应对电梯故障的基本知识,进一步提高学生群体的安全乘梯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了人人关心电梯安全、参与电梯安全的良好氛围。
    湖州长兴县局开展了钢材市场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钢材经营单位37家,发现未办理使用登记证明的叉车8辆,未经检验的叉车8辆,无作业人员证擅自作业的人员2人,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立案7起。
    丽水松阳县局通过构建“科室指导、队所联动”的监管与办案模式,整合执法力量深入企业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已连续查获2起使用未按规定检定的起重机案及1起使用报废锅炉案。
    下一步,全省将进一步加大特种设备检查力度,依法严惩特种设备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和隐患自查自治能力,及时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积极动员引导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努力营造良好的特种设备安全氛围。